也不是因為十月是什麽假期之類。
十月美麗因為我終於看到了那個我一直以來只可以
在照片上看見的人。
喜歡他們已經是一年多的事情了。
雖然不深,但是也有超過五百天的日子吧。
聽著他們的歌曲,從不懂韓風,到現在的略懂;
真的花了蠻多心思的。
只爲了可以更加的瞭解他們,懂他們。
雖然他們永遠不會出現在我的身邊;
更不會像朋友一樣記住我的臉。
但是他們真的有魔力,讓我喜歡他們。
甚至,愛上。
不誇張。
最瘋狂他們的時候,我的整個面子書都是他們的消息。
不管是以前發生的小故事,還是近期演唱會上的第一手消息。
我加他們所有的社群網站,只爲了更貼近他們。
可以更瞭解,我喜歡的他們生活點滴。
演唱會只是一個看到他們的機會吧。
我不瘋狂;
因為比我瘋狂愛他們的人還有很多。
我只是會在電腦、電話上的每一個角落,
放上他們的照片。
尤其是我最愛的塔塔。
對於偶像這件事情,我沒有想很多。
只是很單純的想喜歡。
畢竟只有年輕的時候,才可以做瘋狂的事情啊。
難道要我到六十歲的時候,才買演唱會票進去跟那些年輕的少年瘋狂搖擺嗎。
雖然演唱會上,我還是有看到六十歲的安迪啦。
但是她卻沒有瘋狂搖擺啦。
啊哈哈哈。
他們總是很努力地在演出。
我想我應該向他們學習的。
至少他們比我勤勞啊。
雖然那是他們的工作。
BIG BANG,永遠都是我的第一。
賣萌的龍龍;
呆呆的塔塔;
很MAN的太陽;
愛笑的大成;
可愛的膩膩。
加油 ↖(^ω^)↗
後記:
雖然花了讓人心痛的錢,
但是可以看到自己每天只是在電腦上看到的人;
那個感覺很神奇很特別。
當然,有時候要量力而為。
像我這種爲了看戲而窮了好幾個月的人來說,
絕對不是上上策啊。
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